
据凤凰卫视报道,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"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"及一项"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",早前被判罪名成立,今天(1 月 12 日)上午在暂代高等法院的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。
手机:18632699551(微信同号)法院大楼外一早有大批警力戒备,附近有警员巡逻,设置路障,现场还有装甲车及多辆警车戒备。早上有大批市民在法院大楼外,轮候入庭旁听。
案件一共涉及 9 名被告,包括 6 名前《苹果日报》高层,设备保温施工即前壹传媒席执行官张剑虹、前《苹果日报》社长陈沛敏、前总编辑罗伟光等人。他们早前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,已还押超过 4 年,求情预计持续 4 天。
本案是宗《香港国安法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审讯,根据《国安法》相关控罪,罪成者高可判终身监禁。
什么是求情?
在香港,求情(英文:Mitigation)是刑事诉讼中,在被告被定罪后、法庭判刑前进行的司法程序。被告或其律师会向法庭陈述各种理由,希望法庭在判刑时给予较轻的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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